医保政策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1 参保地为徐州的异地备案申请平台为:微信公众号“徐州医保”(限省内)

2.   跨省申请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江苏医保云”(限跨省)

3.   参保地非徐州来徐就医人员需咨询当地医保中心具体政策及平台办理网上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备案:1.长期居住在外地的本地参保人员办理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及相关的备案材料上传)

2.  市外转诊仅限看病需异地就医的患者需到市三级医院办理转诊手续

关于医保卡家庭共济注意事项

2月1日起我市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改变以往个人医保账户只能本人使用的情形,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共享。

注意事项:

(一)家庭成员须是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二)共济功能开通后,家庭成员发生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需要先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如需变更家庭共济关系,可以在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

(三)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四)家庭成员必须持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而非主账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对参保人员通过虚构家庭成员关系等情形违规享受家庭共济待遇的,医疗保障部门会停止相关当事人家庭共济待遇,追回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照《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